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优化农村居住环境,根据《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174号)和《临沂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10月底,全县90%以上的行政村、村内90%以上的居住户实现通户道路硬化。
(二)实施范围。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行政村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
(三)实施进度。2020年3月中旬各乡镇(街道,下同)完成应硬化村庄和硬化道路面积的摸底上报工作;3月下旬完成各乡镇计划审核工作;4月起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10月底前完成全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11月组织评估验收,全面总结实施效果。
二、基本原则
按照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突出实用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的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是调查摸清实际情况。二是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三是明确建设资金来源。四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保障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是硬化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落实推进措施、统筹资金安排,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的监督、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