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民培育政策指南 | ||||||||||||||||||||||||
2022-07-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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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围绕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速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 三、参加培训条件及要求 培训对象年满16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 四、项目实施 省市部门下达培训任务后,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农民学员参加培训。农民不需缴纳培训费用,学员食宿、交通及培训资料等费用皆从农民培训资金中支出。 五、报名方式 到费县农广校或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现场报名,或通过云上智能网上报名。 六、咨询电话:0539-5027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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