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政府优先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审结果的公示 | ||||||||||||||||||||||||
2021-12-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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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开展了2021年政府优先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录的编制工作,经乡镇推荐、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确定费县云刚家庭农场等2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费县政府优先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12月22日-12月24日 联系电话:0539-5027218、0539-5027070 附件:拟列入2021年费县政府优先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 费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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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列入2021年费县政府优先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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