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杨茂学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
2023-02-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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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杨茂学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费政任〔2023〕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县政府决定,任命: 杨茂学为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唐 恺的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尚 勇的县国有林场总场场长职务。 费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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