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第20901223号“费县金银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转让至费县新庄镇特色农产品协会的批复 | ||||||||||||||||||||||||
2023-06-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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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第20901223号“费县金银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转让至费县新庄镇特色农产品协会的批复 费政字〔2023〕16号 新庄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将第20901223号“费县金银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转让给费县新庄镇特色农产品协会的请示》(新政报〔202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第20901223号“费县金银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转让至费县新庄镇特色农产品协会,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费县金银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管理工作,妥善办理该商标转让事宜,并指导费县新庄镇特色农产品协会对“费县金银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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