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023-05-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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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费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3〕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现将《费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费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2023年,全县筛查4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县3.6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50人,切实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县300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具运动健康处方,提高健身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县体育中心) 四、扩增基础教育学位资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35处,新增学位12960个。(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发放助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帮助顺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慈善总会) 六、开展巾帼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春风行动”系列线上+线下人才招聘活动,设置专门模块发布适合女性就业岗位,积极促进女性就业。针对女性特点,开展育婴师、保育员、老年人护理、电商直播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高素质女农民100人,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积极推行“巾帼”系列贷款和“沂岗贷”,落实双创补贴政策,助力女性创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 七、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儿童有关涉农信访案件,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 八、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县300名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九、落实“两令”制度。在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保护家庭弱势群体人身安全,填补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状况。(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 十、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2023年暑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农村地区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对少先队员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视野拓展,帮助他们在暑期进步与成长。(责任单位:团县委)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优质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相关文章: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音频——《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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