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职业教育突破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
2023-08-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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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县职业教育突破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费政字〔2023〕22号
现将《全县职业教育突破年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费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职业教育突破年行动实施意见
为保障2023年全县职业教育突破年行动有效实施,力争费县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走在全市前列,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费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费发〔2021〕18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扩充职业教育资源供给。紧紧围绕“4321”发展思路,锚定争做县域经济新标杆、建设“活力之城、幸福费县”目标,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加快推进临沂市工程学校新校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临沂军创医药卫生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着力培养医药卫生、康养服务等方面的人才,2023年秋季开始招生;加快推进临沂滨水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创办职普融通特色学校,2023年秋季开始招生;加快推进鲁南技师学院木业分院改造提升,实施产教融合助力探沂镇争创“鲁南第一镇”;争取再新引进1所有影响、有名气的优质职业院校入驻费县。(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健局、费城街道、探沂镇、各职业学校) 二、推进山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2023年1月,临沂市工程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三年建设周期内,省级财政将拨付专项资金1500万元予以支持。着眼于将市工程学校打造成标杆职业学校,突出规划引领,科学谋划和推进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学校党组织争创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强化专业培育,至少打造2个省高水平特色化专业、3门国家级规划教材、2门省级规划教材,建设4门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个省级思政教育案例、1个省级思政教育示范课堂;强化学制提升,积极申报山东省长学制人才培养项目,争取举办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主动适应职教高考制度,支持高水平学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工程学校) 三、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自主权。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按照管理权限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学校自主招聘和使用人才,实行事前沟通事后备案。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专业教师经所在学校同意,可以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或有关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 四、强化校长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实施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后备干部培养培训,实施递进培养工程;严格执行省定教师配置标准,多渠道配备教师,构建教师动态补充机制。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支持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行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任教;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按规定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构建“双师型”培养培训体系,深化实行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三名”培养工程,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到2025年,打造1个国家级、1个省级、2个市级教学创新团队,培育2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1名“沂蒙名师”“沂蒙名校长”,建设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培育10名以上“沂蒙工匠后备人才”。优化教师职称评聘政策,职业学校按高级职称不低于35%、中级职称不低于50%设定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执行20%编制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核拨财政经费。(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编办、总工会、教体局、人社局) 五、完善正向激励政策体系。树立结果导向的评价观念,对优秀的职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符合标准条件的按程序授予费县五一劳动奖。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给予奖励。对获奖选手培养学校分别给予同等奖励。健全完善职普融通工作制度,参照普通高考设立职教高考教学成果奖。学校各类评优树先中,优先推荐技能大赛获奖师生或指导教师。(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财政局、人社局、各高中学校、各职业学校) 六、构建职业教育市场化发展机制。支持办学主体市场化,鼓励社会力量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捐资办学,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联合举办职业教育。加快招院引校工作,积极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引进入费职业院校签订不少于5 年服务年限、符合人才编制“蓄水池”条件的副教授(或博士)及以上人才,可申请使用周转编制,享受我县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对在科技进步、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对全县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职业学校,实行“一事一议”,予以特别支持。(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激活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动力。有效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学校建设,常态化培育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对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深化产业队伍建设改革,支持校企通过“引企驻校、引校入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开展深度合作。实施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升职业教育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度。依托探沂镇木业产业园区和临沂滨水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探索与泰森(木业)集团建立泛家居产教融合学院,搭建共同投入实习实训设备、共同参与课程教学的深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依托市工程学校建设1处政校行企共同参与的县域共享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教体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 八、提升职业教育研究水平。加强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职业教育教科研力量,将职业体验课程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体系,依托职业学校、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全面推进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人社局) 九、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探索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投入新机制,按照公益性原则,支持职业教育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将市工程学校已获批的中央财政贴息贷款2200万元全额用于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将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提高公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适当补助。鼓励职业学校积极申报上级项目,对省级及以上已立项的项目,适当加强政策支持和配套经费保障。建立职业教育保障经费制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原则上,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人社局、地方金融中心) 十、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全过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办法,建立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要求的成本分担机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市工程学校) 相关文章: 音频——《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职业教育突破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图解——《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职业教育突破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职业教育突破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专家解读——县教体局副高级教师高红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职业教育突破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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