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2023-2025工业强县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 | ||||||||||||||||||||||||
2023-10-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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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费县2023-2025工业强县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 费政发〔2023〕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费县2023-2025工业强县建设扶持政策》已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落实《费县工业强县2023-2025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工业强县,特制订本企业扶持政策。具体从以下6个方面给予政策激励: 一是支持企业规模扩张。县财政每年拿出600万元,对产值增长快、经济贡献大、发展前景好、质量效益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加快实施“个转企、小升规”工程,对小微企业纳统入库予以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统计局) 二是鼓励企业技改升级。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技改企业购置的先进设备予以贴息补助,对纳统技改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统计局) 三是促进企业数字转型。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对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两化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等进行支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企业在工业设计、平台建设、创新企业认证等方面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 五是助力企业市场开拓。县财政每年拿出400万元,支持企业强化市场开拓,对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进行补助,对企业在质量、品质等方面获得的荣誉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是激励企业担当作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附则: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县工业运行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强化调度与分析,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勇于担当,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关爱支持发展企业的浓厚氛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此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上一年度亩产效益评价中被评为D类的企业取消享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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