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议题——《进一步加快木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 ||||||||||||||||||||||||
2021-11-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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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我县自启动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以来,各乡镇(街道,下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木业产业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发展成果最终体现在税收增加上。但现阶段,农副产品抵扣等税收政策是影响我县木业产业保持高位发展的重要因素,为规范木业税收秩序,持续推动木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进一步加快木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积极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意见,在充分吸收部门、乡镇建设性意见后,形成此稿。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通过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监督治税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县木业产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二)工作重点。一是设立乡镇木业产业发展服务办公室。定编制、设人员,为木业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建立镇(乡)、村网格化管理制度,实现对木业企业实时敏捷、精确和高效服务。二是严格推行“一户一表”。积极推动《木业企业“一户一表”管理制度》尽快落地,规范木业企业用电管理,为有效规避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提供支持。三是实行关口前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秒批秒办”后将注册企业信息及时推送给乡镇和有关部门,由乡镇木业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实地核查。四是实施全程监管。县税务部门严格按行政许可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政许可事项,定期开展涉税和涉票风险排查工作。乡镇木业发展服务办公室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展日常性核查。五是搭建共享平台。建设费县木业产业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各相关部门数据共建共享。引导企业如实填报产值、税收、利润等数据,严查“一企多账”。六是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对代理会计行业监管,对代理会计公司实行审查备案,建立星级评价和黑名单制度。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七是强化协会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木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制定完善行业公约,倡议广大木业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生产、诚信经营。八是增强纳税人法律意识。县税务、公安部门加大税法知识、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等宣讲,督促纳税人规范纳税,并将企业涉税行为纳入诚信体系,一经发现有涉税违法行为,列入诚信黑名单。九是完善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县税务部门加大稽查力度和密度,建立最低税负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公安、税务、金融等职能部门之间数据资料联网共享体系,对无设备、无用工、无场地或“一地多公司”严管严控,彻底扭转虚开发票犯罪行为的高发势头。十是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发挥正向激励、反向倒逼作用,以落实各项差异化政策为重点,推动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倒逼落后动能出清。 (三)保障措施。主要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舆论宣传和干部队伍建设、实行有奖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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