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全县营商环境“中梗阻”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讨论稿)》 | ||||||||||||||||||||||||
2022-08-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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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期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营商环境“中梗阻”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91号)》,文件由营商环境“中梗阻”、涉企执法领域、第三方服务领域和招标投标领域等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成,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发改局牵头落实。收到方案下发通知后,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和司法局根据方案要求和批示精神,立即行动,形成了《费县营商环境“中梗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草稿)》。 因市方案有工作节点要求,具体工作已经同时安排落实。经各部门征求意见,在保证完成市级规定动作同时,加入我县“自选动作”,形成了《费县营商环境“中梗阻”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讨论稿)》。 二、指导思想 方案主要针对营商环境“中梗阻”、涉企执法领域、第三方服务领域和招标投标领域等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规范公正文 明执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全县纪律作风整顿暨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对营商环境“中梗阻”等四个方面问题提出明确整治重点。紧盯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全面排查“中梗阻”突出问题,全力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涉企执法问题,落实首次不罚、轻微不罚等制度,坚决纠治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规范第三方服务,解决第三方服务中存在的市场垄断、“利益勾连”“红顶中介”“变相指定第三方”、监管失范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招投标领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专家违法违规、规避招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破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有力支撑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健康良好发展保驾护航,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营商环境“中梗阻”问题整改主要针对:违规设置门槛、部门单位之间工作不协同、审批事项互设前置条件等问题。 审批环节多、办事效率低,“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证明等问题。与企业交流“打官腔”“门好进、话好听、事难办”, 限时办结事项久拖不结,职责范围内事项推诿扯皮等问题。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和中小微企业享受财税优惠不到位。政策宣传不积极,没有做到直通直达、办理流程和手续复杂等问题。以及本领不高、能力不强、专业不精,工作效率不高、不敢担当,服务发展意识不强、创先争优意识不强、改革创新本领不高等问题。 (二)涉企执法问题整治主要针对:执法不严格,乱检查、 乱收费、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执法不廉洁,利用职权吃拿卡 要、插手企业经营等问题。执法不公正,选择性执法,滥用职权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执法不规范,滥用行政执法权,违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等问题。执法不担当,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违规立案撤案等问题。执法不文明。对待企业执法行为简单粗暴,以罚代管、带罚款任务执法等问题。执法不联合,多部门联合抽查频次过低等问题。 (三)第三方服务领域问题整治主要针对:清单管理不规范。包括涉企政务服务项目未纳入市县编制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问题。限制市场准入。包含设定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第三方机构执业限制、限制外地企业、特定企业在本地区开展业务的情形等问题。机构脱钩不彻底。包含与主管部门存在利益关联,公职人员违规兼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等问题。收费不规范。包含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转变为中介服务重新收费,转嫁给申请人承担费用等问题。与第三方机构勾结垄断。包含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现象为“中介”提供支持帮助等问题;其他还有培育服务主体不到位、超范围外包、审管联动不紧密和监管效能不足等问题。 (四)招标投标领域问题整治主要针对:招标人方面。包含 擅自变更招标方式的,对企业等设置不合理限制的,以不合理条 件限制潜在投标人的等。投标人方面。包含出让出租资格、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 投标的,利用向招标人提供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的。以及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等其他方面问题的。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问题阶段。通过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清单,该工作在市里方案下发后已同步进行,七月底已经完成。 (二)全力整改落实阶段。四个方案时间进度要求不完全相同,但基本都是要求九月底前后完成。 (三)严格销号验收、健全长效机制。年底前,在问题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形成常态化自查自纠、自我提升机制,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五、工作机制 一是会商通报机制。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和县营转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上下联动机制。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对口业务的监督指导,督促做好问题排查整改。三是横向协同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属于其他部门的问题,及时转交提醒。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营商环境“中梗阻”突出问题等四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分别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发改局,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注重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问题整改清单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抓好督促整改。 (三)落实督导考核。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强化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调度、督导和考核。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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