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审议《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 ||||||||||||||||||||||||
2023-12-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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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二十大擘画的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蓝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通过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把乡村精准治理基础夯实起来,通过繁荣地名文化使乡村文化活动活跃起来,通过深化地名信息服务把乡村与城市联通起来,通过挖掘地名内在价值把乡村资源要素释放出来,进而把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彰显开来,着力构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一、工作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5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2023年起,利用3-5年时间,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并明确了5方面14项重点任务。《通知》印发后,省、市先后做出工作部署,要求各地区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乡村著名行动”的重大意义,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把“乡村著名行动”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 二、费县“乡村著名行动”工作任务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及省市有关部署,结合我县乡村地名管理工作实际,县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涵盖乡村地名管理、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文化保护、地名信息应用和地名品牌建设等5个方面11项重点任务。 (一)织密乡村地名网,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修订《费县地名管理办法》,有序组织实施乡村地名命名更名或标准化处理,健全完善乡村地名管理政策法规、制度规范。建立乡村地名采词库,传承本地区优秀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新生乡村地名文化内涵。以新建农村聚落、乡村道路街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地名为重点,编制《费县乡村地名规划》,加强城乡地名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整体设计,打造融乡土气、时代感、文化性于一体的现代乡村地名景观。 (二)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增强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推进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制定《费县乡村地名标志设置规范》,推进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村名、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标志,加大“智慧型”地名标志探索力度,丰富地名标志功能作用。对地名标志信息进行统一的标准化处理,建立乡村地名标志信息库,指导各乡镇(街道,下同)建立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及时维护、更新地名标志。 (三)推动地名文化进村入户,助力乡村文化繁荣兴盛。开展乡村地名故事征集及宣传工作,制作地名故事宣传作品。建立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逐步将县域内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四)深化地名信息服务,助力数字乡村大发展。开展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持续推动乡村地名信息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工业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乡村平台经济等深度融合。推进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整合县乡两级行政区划设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各类型乡村地名数据、乡村标准地址数据等,以“一张图”模式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加强乡村地名信息交换利用,推动各类标志标识、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公文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领域使用标准地名。 (五)促进地名利农惠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发挥地名地理标识功能,集中宣传一批乡村名优土特产、民俗旅游产业。培育“乡字号”“土字号”公共品牌,提升本地优质农副产品地名文化内涵、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推动乡村地名志愿服务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地名志愿服务活动。 《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拟定于2023-2025年集中开展,集中工作阶段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实施阶段,持续推进至2035年。 三、工作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制定实施方案。“乡村著名行动”是一项政策性强、覆盖面广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县级“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对照工作要求,逐项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县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协商议事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合作沟通,跟进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对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注重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按照方案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推动各项任务抓好落实。将“乡村著名行动”工作经费列入县乡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必要的财政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注重经验总结。各乡镇、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融媒体、报刊杂志等媒体平台,宣传“乡村著名行动”以及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并及时上报,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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