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审议《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讨论稿)》 | ||||||||||||||||||||||||
2023-11-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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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烟草制品市场流通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市烟草专卖局要求,制订修改了《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讨论稿)》,相关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的准入和退出,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局、省局和政府行政审批工作要求,结合费县社会经济发展和行政许可管理的需要进行制定。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37号令)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于保护卷烟零售户、消费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考量,结合本县实际,进行制定。 三、制定过程 费县烟草专卖局自2023年8月初起,开始着手《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起草工作。首先征求本单位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评估后,再面向部分社会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进行征求意见,并将收集的意见、建议汇总,依照相关意见、建议进行完善后,形成了《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草案)》。 四、主要内容 全文共计二十四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设置原则、办证条件、设置数量、禁设情形、特殊规定和相关管理措施等内容。划分较为稳定、相对独立的商业区、专业市场、旅游景点、商住区、居民区、行政村等11类425个市场单元,针对不同区域制定不同的设立零售点的数量和间距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规定》中共设置26种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既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免受侵害,又维护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更加符合合理配置、公平正义、服务经济、满足消费的要求。 五、制定前评估结论 (一)合法性。本《规定》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合理性。本《规定》既充分考量了消费者、卷烟零售户的意见建议,又合理分布了资源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成年人的权益做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有利于卷烟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可操作性。本《规定》本着以社区和行政村为最小区划的原则,科学均衡的规划费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制定的相关措施能够提高在行政许可工作的效率,更体现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便民原则。 (四)规范性。本《规定》的制定是通过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及流程进行的,既有前期市场调研、征求意见,又有合法性审查、单位集体审议讨论;《规定》内容逻辑结构严密,语言表述明了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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