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储备粮进行部分轮换的批复 | ||||||||||||||||||||||||
2024-01-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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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级储备粮进行部分轮换的批复 费政字〔2024〕3号 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对县级储备粮进行部分轮换的请示》(费发改呈字〔2024〕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现存10619.5吨县级储备小麦进行轮换。 请你局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费县支行,按照《山东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鲁粮发〔2023〕3号)确定的轮换方式进行县级储备粮轮换,并在轮换完成后组织验收。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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