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 ||||||||||||||||||||||||
2024-06-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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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费政发〔2024〕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决定韩宁同志负责水利、气象、烟草等方面工作,参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改革创新等方面工作;王雷同志不再直接负责水利、气象、烟草等方面工作,调整为协助韩宁同志负责水利、气象、烟草等方面工作。调整后的分工为: 韩宁同志:负责水利、气象、烟草等方面工作,参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改革创新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许家崖水管中心。 联系县气象局、县烟草公司。 王雷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畜牧、渔业、农机、果业)、水文、生态环境、供销等方面的工作,协助韩宁同志负责水利、气象、烟草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丝绸公司。 联系县科协、县水文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 县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分工不变。 费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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