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冻结城市更新征收改造及道路建设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的通知 | ||||||||||||||||||||||||
2024-04-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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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冻结城市更新征收改造及道路建设范围内房屋设施 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4〕5号 费城街道办事处,马庄镇、探沂镇、胡阳镇、薛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保障全县城市更新征收改造及道路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冻结费城街道、马庄镇、探沂镇、胡阳镇、薛庄镇部分村居(社区)涉及的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手续、光伏发电新入转入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起一年。 二、冻结范围 (一)城市更新征收改造项目 1.洞山东路以东,温凉河以西,文砚路以南,温凉河以北范围内的北巩庄村、龙门林场。 2.烟墩路以东,洪山东路以西,温凉河以南,建设东路以北范围内的鲁公社区及建设东路以北的鲁公庙沿街1号楼和2号楼。 3.正源路以东,兴业路以西,潍坊路以南,自由东路以北范围内潍坊路片区的住宅及企业。 4.探沂镇仁和庄村、东孙家庄村、南季家疃村、北季家疃村、张家村、薛家村、小探沂村、石田庄村、太来庄村、石行村。 (二)大青山东路工程 1.新建大青山东路工程线路走向及途经乡镇的村庄 (1)谭家庄村至文泗路段 薛庄镇:①谭家庄村→②转山前村→③沙沟峪村→④火山后村→⑤石岚村→⑥白马峪村 (2)文泗路至新祊河大桥段 薛庄镇:⑦黄山村→⑧姚家庄村 胡阳镇:⑨吉山村→⑩努力庄村→⑪四九庄村→⑫城头村→⑬丁家庄村→⑭中徕庄村 (3)岩坡庄村至程庄村段 探沂镇:⑮岩坡庄村→⑯立纪庄村→⑰公进庄村→⑱斗立庄村 马庄镇:⑲上牛田村→⑳中牛田村→㉑光山头村→㉒沾化庄村→㉓马庄村→㉔南马庄村→㉕王大夫庄村→㉖程庄村 2.具体线路中心里程及冻结范围 全线总长44.3公里,其中文泗路至新祊河大桥段按途经村庄中心线每侧各宽40米、总宽80米控制,其余路段按途经村庄中心线每侧各宽30米、总宽60米控制。具体参照大青山东路工程设计图。 (三)S231省道拓宽工程 费城街道范围内的阳城村(东策马村)、邢家村(于泉村、邢家村)、西胡家村(夏泉村、西胡家村)、景山村(红山湾村、毛草湾村)、荷花湾村(北石岗村、八里庄村、王家宅子村)、许家崖村(北许家崖村、红山头村、小官庄村)、梨花湾村(道沟村)、山后湾村(东安田村、山后湾村)、凉山头村、寺湾村(西寺湾村)、新刘庄村。 三、冻结内容 冻结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冻结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房屋买卖、析产、交换、出租、抵押、典当、赠与、分割、调换,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二)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 (三)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相关用地审批; (五)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 (六)房屋的改建、扩建、新建、翻建及装修; (七)改变房屋结构和土地用途; (八)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房屋的续建; (九)新入或转入光伏发电系统及设备; (十)突击抢种(植)果树、林木苗圃或抢建其他设施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四、有关事项 (一)费城街道、马庄镇、探沂镇、胡阳镇、薛庄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本通知的具体落实;要加强对冻结范围内违规行为的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坚决制止、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县发改局、供电公司要制定专门方案,严禁新入或转入光伏发电系统及设备。 (三)冻结期间,违反上述规定突击建设的房屋、构筑物等设施,以及抢种(植)苗木及作物等,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冻结期间,因特殊原因确需办理有关手续的,可向属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后予以答复。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生效。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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