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死亡证明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非正常死亡证明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构出具该证明。
五、申请材料
现场勘验笔录材料、法医鉴定证明
六、基本流程
经法医现场检查后,出具死亡证明结果,可出具此证明。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山东省费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二)电话咨询:0539-580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