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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意识、明责任,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谈心谈话活动
发布时间:2023-07-14 10: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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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7月7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金玉杰对全县13家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海伟,县应急救援指挥服务中心副主任朱宗香参加。

会上,金玉杰从安全生产职责、法律法规、事故教训、重大风险隐患、承包商管理、特殊作业、“三化”改造、反“三违”行为等方面同各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听取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积极措施以及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各企业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二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熟知“一案双罚”的法律要求,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三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四要规范特殊作业行为,特殊作业必须向应急局报备,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特殊作业。五要夯实本质安全基础,要坚持“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六要抓好两个关键:“关键装置”和“关键人员”,降低装置和人为等因素带来的风险隐患。七要严密防范夏季、汛期等季节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的影响,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文章来源:费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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