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
2020-10-21 作者: 点击数: | ||||||||||||||||||||||||
|
||||||||||||||||||||||||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 5.《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 6.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 7.《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8.《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9.《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鲁政发〔2012〕5号); 10.《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0〕83号); 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13.《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0〕113号); 14.《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费政办字〔2019〕22号); 1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费县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四、预案体系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发布、应急演练、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10等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时各部门的职责、应急措施等。 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县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下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乡镇应急预案”)、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和工业源减排清单企业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以下简称“企业减排操作方案”)。 相关文章: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