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2022-11-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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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39-5221958 现场咨询:费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费县费城街道自由路老法院三楼办公室 一、起草背景 2020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山东省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批准临沂市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为落实创建“金改试验区”工作要求,打造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费县模式,费县率先试点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探索农村信用环境与基层治理的新路径、新模式。为更好地发挥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服务乡村振兴的作用,县金融中心起草了《费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费政发〔2022〕11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县金融中心成立了工作专班,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起草了该《实施方案》,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三部分,主要内容为: 1.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积分制管理为抓手,探索“美德+信用+金融”的新路径,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乡村治理有机融合的局面。 2.实施内容 实施内容共分为四部分: (1)积分对象。包括各乡镇(街道,下同)管辖的农村村民和企业。 (2)积分项目。积分基准项目包括个人、家庭、企业和村庄积分,在涵盖基准项目的基础上,各乡镇可适当增加项目内容,并制定积分项目量化清单。 (3)积分认定。由各乡镇组织对辖区内个人、家庭、企业、 村庄分别建立美德积分账户,对积分情况进行认定。 (4)积分转化。将积分用于物品兑换、政策优惠、消费折扣优惠等,切实提高农村群众参与度。 3.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严格督导考核等,确保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有序开展。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相关文章: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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