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奖励方案》 | ||||||||||||||||||||||||
2023-05-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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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39-5221067 现场咨询:费县政务服务大厅8楼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推动资源开发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鼓励产业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引导服务由标准化向精细化个性化并重转变,促进产品从注重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化,实现产品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化。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奖励方案》(费政办字〔2023〕7号,以下简称“《方案》”)。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市场推动和政策支持的背景下,旅游民宿获得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旅游民宿总量约达20万家,其主要分布在广大乡村地区。旅游民宿的高质量发展,既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又是促进文旅消费的有力手段,更是乡村文旅融合的重要路径。 民宿产业是近年来的一种新型旅游业态,是文旅产业的重要单元,对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近年来,从国家到省、市都高度重视民宿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省里近两年更是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开展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沂蒙乡愁”民宿工作,去年两次高标准召开“沂蒙乡愁”民宿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民宿工作。本《方案》对我县乡村民宿给出了具体的政策扶持依据,对促进我县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正向激励作用。 二、出台依据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关于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文旅发〔2020〕3号),《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文旅发〔2020〕7号)《临沂市“沂蒙乡愁”民宿工作考核办法》。 三、奖励对象 在费县范围内参与乡村民宿投资、经营、管理、服务的社会企业、民宿业主、民宿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等。 四、主要内容 一是鼓励民宿集聚化发展。对入围山东省旅游民宿集聚区的和创建成功的乡镇,分别给予30亩土地指标和100万元资金补助;对社会企业发展民宿整村运营的,符合条件的每村给予30万元现金补助。 二是鼓励民宿标准化发展。被评为国家甲、乙、丙级和山东省五星、四星、三星级民宿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和5万、3万、1万元的资金奖励。 三是鼓励民宿特色化发展。民宿规划设计入选省、市民宿设计评选名单,或者在建设装修过程中使用绿色环保建材、在推动民宿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等,对投资主体给予实际投资额10%的资金补助。 附则对本《方案》的有效期和解释权做了说明。 相关文章: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奖励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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