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 ||||||||||||||||||||||||
2020-07-01 作者: 点击数: | ||||||||||||||||||||||||
|
||||||||||||||||||||||||
一、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 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临沂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 年)》《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动重点动物疫病由稳定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实现全县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进一步提升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助推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 三、建设目标 4年完成无疫县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标准。2021年上半年完成县级自评和市级评估,下半年通过省级评估;2022年通过国家评估。 四、建设范围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行政区域为无疫区。 五、建设重点 健全防疫机构队伍体系、健全防疫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动物疫病预防体系、健全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动物卫生监管体系、健全防疫应急管理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二)部门协作,各司其职。 (三)强化指导,营造氛围。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相关文章: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