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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庆贵和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石灰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5-06-16 00:0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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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临沂市中庆贵和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石灰岩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有关规定,现将工程基本情况、工程的环境影响及本报告的主要结论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庆贵和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石灰岩项目。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费县县城南约28km的石龙庄西山附近,行政区划属新庄镇管辖。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矿区面积0.0382km2,开采标高+157m~+227m,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量(333)252.6万t(97.15万m3),设计采出矿石量约为50万t/a(20万m3/a),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生产服务年限约为4.5年(不含基建期)。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概述

  1、废气环保措施

  通过选用中深孔爆破方案、延时爆破起爆工艺、减少爆破次数,并在爆破前、后洒水降尘等措施可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而且排放的废气不容易聚集,易较快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钻孔设备配套除尘设施,采场作业采取湿式作业,采剥装车过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洒水加湿抑尘及种植树木,排土堆场无组织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对运输产品洒水或进行覆盖,产品运输扬尘对沿线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来自降尘用水,这部分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连同化粪池污泥一同外运堆肥,不外排。项目废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矿区外排雨水对区域地表水系的水质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本工程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矿区开采过程中随着开采工作的推进而产生的废土石、钻孔凿岩除尘灰和生活垃圾。

  选择排土场进行堆放,矿山开采结束后,可用作土地复垦,对采坑进行覆土绿化。工业场地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收集清运,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治理措施

  ①露天开采的噪声比地下开采的大,因此,应选取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来源。

  ②因目前对钻机噪声控制尚无有效措施,应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以减少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③移动式空压机采用在压缩机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压缩机机座安装减振装置,同时整机采用隔声罩的方式进行降噪。

  ④爆破振动

  为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选择正规的具有较高资质的爆破公司。

  针对爆破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出于安全、居民习惯等方面考虑,爆破作业均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爆破;同时要求每次爆破时间相同,即定时爆破,其余时间一律不允许爆破。建设单位在每次爆破前应事先通知村民,以征得谅解和支持。

  因爆破噪声属于瞬时源,在通过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同时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降低爆破振动的方式,爆破振动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被接受。

  5、生态破坏及治理措施

  四周场地均修筑排水沟。矿山地表征地范围内设置干砌石排水沟。

  表土单独剥离、分类存放及分层回填,表土剥离厚度不小于30cm。

  设表土临时堆场,按规范要求建设,采取先挡后弃操作,按GB18599-2001要求管理。

  采场边坡暨公路两侧裸露边坡采取以植物护坡为主、工程护坡(网格护坡或浆砌片石护坡)为辅的综合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其它裸露地、闲置地进行复垦。

  矿山退役后,应及时对拆除的设施场地进行清理、生态恢复整治、复垦。采坑在矿山闭坑后需进行回填生态修复。

  6、风险评价

  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危害主要为炸药异常爆炸及排土场坍塌等,通过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后,可以将项目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主要评价结论

  本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费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拟建项目工艺从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能够满足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将会对工程区域的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均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减缓。因此在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可以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使工程开发活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该工程的了解;(2)对工程附近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3)对本工程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4)针对产生的环境污染都采取哪些措施;(5)对本工程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形式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本次公众参与拟采取在周边村庄张贴公告、发放调查问卷及报纸公示等形式向公众告知: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沂市中庆贵和矿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向杰

  单位地址:费县新庄镇石龙庄西山矿区邮编:273414联系电话:15553903369

  环评单位: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黄传宏

  联系电话:0539-67712512电子邮箱:634853957@qq.com

 

                                                                                            临沂市中庆贵和矿业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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