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主要内容和标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人社部门审核资格,经办银行按程序发放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同时,还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700万元的商业贷款。
2.执行期限:2020年至今保持该政策。
3.适用对象: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4.政策依据:(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2)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5.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职工花名册、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企业财务报表。
6.经办流程、渠道:(1)借款人可持相关资料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及时出具资格认定证明;(3)借款人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向受托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提出担保、贷款申请。
受理银行:费县农商银行、邮储银行费县支行、齐鲁银行费县支行。
7.咨询电话:费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服务科211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