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 ||||||||||||||||||||||||
2021-05-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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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费政办字〔2021〕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有效落实《2021年临沂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务服务领域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大力开展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及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求,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推动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便民服务中心(站)融合发展,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实现“就近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为全县营商环境走在全市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1.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临政办字〔2019〕94号),在2020年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 2.开展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下同)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实现依申请事项进驻率100%,完成自助服务区建设或自助设备配备;各乡镇至少打造1个乡镇高标准便民服务示范点,并完成规范化服场所建设(详见附件);村级便民服务站全面达到“六有一能”标准;推广“政企银”合作,各乡镇新打造“政企银”合作网点不少于10个。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5月24日前)。深入调研,公布高标准便民服务示范点和村(社区)规范化场所建设名单;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统一规范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5日-8月31日)。5月31日前,各乡镇全面完成“一窗受理”,依申请事项进驻率实现100%;6月10日前,选取部分乡镇试点,打造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样板间,通过召开观摩会,加快工作推进;6月20日前,全县新打造“政企银”合作网点突破120个;6月30日前,完成乡镇自助服务区建设或自助设备配备;7月10日前,完成12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和103个村(社区)规范化场所建设;7月20日前,采取“镇镇到”随机抽点形式,组织开展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督导调研;8月31日前,实现全县41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面达到“六有一能”标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9月1日-10月30日)。9月20日前,总结全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和经验,评先树优;10月20日前,查缺补漏,对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完善提升;10月31日前,对各乡镇基层便民服务提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从办公场所、人员力量、事项进驻、工作经费、资金投入、推广宣传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二)落实督导通报机制。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对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传导工作压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强化结果运用机制。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综合得分前3名的乡镇授予“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综合得分前10名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授予“全县十佳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牌匾。 附件1 全县2021年示范点(规范化服务场所)建设任务清单.xlsx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相关文章: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张伟炜《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 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图解——《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音频——《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 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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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全县2021年示范点(规范化服务场所)建设任务清单.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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