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估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0-05-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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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估 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0〕16号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 《费县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估评价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费县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估评价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9〕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指导意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估评价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04号)精神要求,现就全县范围内统一推行区域性评估评价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通过在各类园区对项目建设影响差异化较小的同类审批事项开展区域性评估评价,将建设项目评估由单体评价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估评价转变为申请前服务,各级审批部门互认区域评估结果,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项目落地。 (二)实施范围。县经济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功能区域。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组织、全面覆盖。由县政府、各园区主管部门会同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划定区域进行集中评估评价。 (二)多评合一、成果共享。由县政府、各园区主管部门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选取具有综合资质或者多种业务能力的中介机构,对同一区域内的不同评估事项实行“多评合一”、联合评估。 (三)结果互认、时效统一。对落户区域范围内的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评估评价结果互认。区域性评估评价的结果有效期最短为1年,一般不应超过5年,并依据不同事项有效期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 三、实施内容 (一)选定区域性评估评价范围。根据我县园区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现将费县生物医药、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作为开展区域性评估评价的试点范围,推动区域化评估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区域化评估评价事项清单。针对适合开展区域性评估评价的事项,根据选定园区的区域功能定位,由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提出指导意见,确定实施区域性评估评价的具体事项,主要从以下内容中选择: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评估、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价。建立区域建设项目准入清单,明确可依据评估评价报告不再单独评估的项目类型或区域、可简化相关评估环节和材料的项目类型或区域,以及必须另行单独评估,不可直接使用评估报告的项目类型或区域。 (三)统一组织区域性评估评价。经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同意后,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取政府招标方式公开选取具有多种业务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对选定区域内的各类不同评估事项实行“多评合一”、联合评估。区域性评估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需按各类评估评价的相应程序报有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和应用。 (四)共享区域性评估评价结果。区域性评估评价成果经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审批后及时报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方便相关申请人查询和使用。各类区域性评估评价成果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不得要求项目单位分担评估评价成本。审批部门根据项目用地所在区域的区域性评估结果,作出审批决定,不再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另行提交相关评估报告。对于不适用区域性评估成果的特殊项目,需另行单独评估,不得直接使用区域性评估成果。 (五)规范区域性评估评价费用结算。由实施区域性评估评价的园区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做好经费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区域性评估评价工作作为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经费保障,合力推进改革。 (二)注重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指导选定园区的主管部门开展区域性评估评价工作,研究解决区域性评估评价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形成的各类评估评价报告,在有效期内依法依规予以认可。 (三)强化督导落实。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对各有关部门推进区域性评估评价工作的监测评估,对推进成效显著的给予激励,对工作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估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相关文章: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估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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