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2018-04-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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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费政办发〔2018〕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费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费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临沂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费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费县属中低山丘陵区,地貌特征为中山地、低山地、丘陵区和倾斜的山前平原,比较高的山地主要在北部,丘陵地主要在南部,地形地貌条件复杂,人为工程活动强烈,人口密集,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共计59处,其中易发区为52处,不易发区7处),在极端异常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时常发生,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 根据往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统计及近年实地调查显示,费县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6—9月份),以岩溶塌陷、采空塌陷等地面塌陷、滑坡和山体崩塌为主,全县共可划分为3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附件1)。 (一)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Ⅰ) 主要分布于费县北部和西部的中低山、丘陵区,涉及大田庄乡、薛庄镇、南张庄乡、上冶镇、朱田镇和梁邱镇。区内地形坡度和高差较大,为中低山丘陵区,岩浆岩广泛分布,部分地段呈崮形地貌,石灰岩、白云岩裸露,地质构造较为复杂,人为工程活动较为强烈,本区是降水量较大的区域之一,多处于河流的上游,一些地段在特殊条件下易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土地、供电线路、矿山、水库、树木等。 (二)崩塌、滑坡易发区(II) 主要分布在费县中南部的费城街道、朱田镇、梁邱镇、石井镇、新庄镇、马庄镇,地形为低山丘陵区,岩石构成以石灰岩、白云岩和岩浆岩为主。区内崮形地貌发育突出、花岗岩风化强烈,开采地段易发生崩塌、滑坡灾害,对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土地、树木等构成威胁。 (三)地面塌陷易发区(III) 主要位于探沂镇碗窑和丰厚庄、南张庄乡巨庄一带。碗窑、巨庄一带主要为煤矿开采后形成的采空塌陷区,丰厚庄一带为地下岩溶浅埋区,已发生过岩溶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对当地居民房屋、土地构成威胁。 三、地质灾害防治区及工作重点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及其对人员、财产和重要设施的威胁情况的差异,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为重点、次重点、一般三个区,按照各区地质灾害种类及分布范围划分为不同的防治亚区。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2。 (一)重点防治区(Ⅰ) 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Ⅰ) 本区主要分布于费县北部和西部的中低山、丘陵区,在强降水、重力或震动的情况下,易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包括费县北部蒙山一带的薛庄镇、南张庄乡、大田庄乡、上冶镇以及西部的朱田镇和西南部梁邱镇等乡镇,是费县地质灾害最重的地区,应进行重点防治。 本防治区工作重点: (1)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险情巡查、汛后总结等制度,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2)完成危险性大的灾害及隐患点的保护与治理。对周家庄泥石流、白石屋泥石流、陈家峪泥石流、元宝石崩塌、宁家沟泥石流、孟家庄泥石流、黄土崖泥石流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周家庄泥石流监测预报与防治示范区,元宝石崩塌滑坡监测预报与防治示范区。 (3)在重点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过往群众主动避险。 (4)严禁随意开挖不稳定边坡,防止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 (二)次重点防治区(II) 1.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II1) 本区主要分布于费县东北部中低山、丘陵区,在强降水、重力或震动的情况下,易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包括费县东北部五彩山一带的薛庄镇,是费县地质灾害较重的地区。 本防治区工作重点: (1)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体系,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落实汛期地震灾害防治方案、险情巡查汛后总结等制度,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2)完成危险性大的灾害及隐患点的保护与治理,对彭家岚子泥石流、南竹岚子泥石流沟进行综合治理。 (3)在重点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过往群众主动避险。 (4)严禁随意开挖不稳定边坡,防止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 2.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区(II2) 主要分布于费县中南部中低山、丘陵区,主要出露石灰岩、白云岩、第四系松散层和岩浆岩,主要包括费县中南部的费城街道、梁邱镇、石井镇、新庄镇、马庄镇,是费县崩塌、滑坡较为严重地区。 本防治区工作重点: (1)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及主要引发因素,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点,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将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防治措施及防灾责任逐点落实到乡镇(街道、开发区,下同)、单位及个人,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 (2)对柱子山崩塌、风景名胜区内的灾害点进行监测,并设立警示标志。 3.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治区(II3) 本区主要分布在探沂镇碗窑一带的煤矿采空区和探沂镇丰厚庄岩溶塌陷易发区。 本防治区工作重点: (1)区内的煤矿为历史遗留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治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碗窑采空塌陷进行治理,建成碗窑采空塌陷治理示范区。 (2)对采空塌陷区建立长期的地面岩移监测点,对采空区地面变形规律、稳定时间实施监测。 (3)对严重塌陷区的受灾村庄及时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体系,对新发生的塌陷隐患点及时上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岩溶塌陷与地下水动态、开采量等主要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模型,开展预警预报。 (三)一般防治区(III) 分布于平原区及丘陵山区,地质灾害不发育,且历史活动强度低。区内零星分布有正在开采的建材矿山,局部地段仍存在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 本防治区工作重点: 依法加强对开采矿山的长期监督管理,责令限期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 四、2018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在我县主体地质环境未变的条件下,地质灾害类型将以崩塌和地面塌陷为主,根据我县2017年地质灾害发展现状以及2018年短期气候趋势及人类工程活动的特点分析,预测2018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可能接近于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矿山、交通设施、村庄仍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 (二)地质灾害时间预测。根据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巡查和排查资料,结合我县地质环境特点和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分析,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常与降水密切相关。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多发生在5-9月的汛期,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具体灾害发生情况将受降雨量控制;地面塌陷则全年都有可能发生,应加强防范,提早预防。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重大,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编制本地区、本部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村级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县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运输、住建等有关部门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分队。各级要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要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所需资金,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因矿山开采加工、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并治理。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治理。 (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搞好地质灾害的调查和汛期地质灾害的预测工作,及时接收省国土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各乡镇、各村居(社区),并搞好防灾技术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切实提高处置地质灾害的能力;县民政部门要备好救灾物资;县公安部门要抓好受灾区的社会治安与强制紧急避险工作;县卫计部门要备好药品,积极开展伤病员的救治;县供电部门要搞好灾区电力供应;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恢复;县通讯部门要保障灾区通讯畅通。 (三)加强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地质灾害大都是突发性的自然灾害,给预防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使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掌握预测和避险方法,增强群防群测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已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区,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设立明显且牢固的警示标志与防护围栏。要认真做好“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发放工作。在2017年填制发放“两卡”的基础上,对遗漏、丢失的要进行补发,做到“防灾工作明白卡”一点一卡,每个灾害点的“避险明白卡”一户一卡,在汛期来临之前发放到防灾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可能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四)加强汛前检查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汛期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害点进行巡查,制定并落实具体可行的防治措施。特别要加强露天开采区的边角、碎石堆检查。对不按开采方案开采,开采高度高而陡,安全隐患较多,碎石堆放无序的露天采区,要限期治理。汛期要加强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建立值班和速报制度,公开值班电话。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启动《费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应急处理,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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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费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表.docx】 附件【2.费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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