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蒋家峰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2-07-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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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39-5011188 现场咨询: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费县建设路西首综合行政执法大楼七楼 县政府网站:蒋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一下《费县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背景? 蒋家峰:好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4号)和《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2〕11号)要求,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 县政府网站:蒋局长,请您介绍一下《费县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决策依据? 蒋家峰:城市停车设施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城市停车设施存在供给能力短缺、治理水平不高、市场化进程滞后等问题。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改善交通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规划、分类施策,统筹布局城市停车设施,加强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 县政府网站:蒋局长,请您介绍一下《费县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蒋家峰:方案共制定了8条措施: 一是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停车普查,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布局和利用情况,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编制城市停车规划。 二是严格落实配建停车要求。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 三是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居住小区、商务办公等周边区域,大力建设集约化停车设施和露天林荫停车场。 四是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制定路内停车策略,平衡停车需求,建立路内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车泊位标志标线。 五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 六是加强停车服务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制定智慧停车联网接入技术规范和标准,取消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停车设施信息联网登记制度,停车设施统一监管。 七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优化停车场建设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措并举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将停车项目打包,规模化运营。 八是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健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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