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2022-03-0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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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2〕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两个“第一时间”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发展效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释放企业发展空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成立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制定全链条服务措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统一运用各类服务热线、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加快构建协同联动的两个“第一时间”服务模式,实现“凡是企业提出的诉求,第一时间回应答复;凡是能够代办的事项,第一时间帮办到位”,切实做到不卡、不拖、不置气,努力让外地客商来得放心、干得顺心、发展有信心。 二、工作举措 (一)畅通企业诉求“直通车”。通过有关媒体,公布各级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诉求受理方式,建立企业诉求主要领导直通直达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设立“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召开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企业家座谈会,千方百计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和全天候、全周期服务的“保姆”,确保政府关怀第一时间传导到位。(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设立企业诉求办理首席服务官。对全县省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项目、规模以上企业,明确与企业服务有关的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下同)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企业诉求办理首席服务官,公布联系方式和服务承诺,做到惠企政策宣传到位、企业诉求收集到位、问题跟踪解决到位、监督政策落实到位,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确保企业诉求第一时间跟进到位。(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法院、司法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医保局、文化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人社局、投资促进中心、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 (三)设立企业诉求办理专窗。线上实行“专线”服务模式,集合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应急管理12350热线、生态环境12369热线、市场监管12315热线等专线及接诉即办、好差评、网信办舆情监测、信访网上举报等平台受理企业诉求。线下实行“专窗”服务模式,在县交警、公安、人社、医保、农机、交通、信访等部门及县、乡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专窗”,专项受理企业诉求,确保企业诉求第一时间归集到位。(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商务局、法院、司法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医保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人社局、热线受理中心、网信中心、信访局,各乡镇) (四)组建企业诉求办理前沿审批服务队。针对企业办理审批手续诉求,由县营转办牵头,组建由县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发改、税务、科技、工信、商务、招商、应急、生态环境、水电气暖信等部门组成的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前沿审批服务队,逐乡镇、逐部门开展上门对接,从项目策划生成、手续帮办代办、企业发展运营等方面提供主动服务、跟踪服务、重点服务,确保企业手续第一时间帮办代办到位。(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投资促进中心) (五)建立企业诉求征求长效机制。由县营转办牵头,以乡镇和一级指标牵头单位为主,每年组织召开6条专线、15个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参加的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座谈会1次,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广泛征求市场主体在行政审批、减税降费、要素保障、依法行政、市场监管、政策落实、承诺兑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分类解决,确保企业诉求第一时间动态掌握到位。(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投资促进中心) (六)实行企业诉求办理首问负责制。企业群众到各部门单位、各类大厅或网上咨询办理相关事项,明确首次接待来访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所在单位(科室)是首问责任单位(科室),落实“一次性精准告知”“事中提醒”“保姆式服务”“定期回访”等工作要求,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干,实行咨询、受理、派发、办理、回复闭环式工作法,确保企业诉求第一时间答复到位。(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七)聘请企业诉求办理监督员。在全县50家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聘请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等担任服务企业发展(营商环境)监督员,对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和县直部门、单位、乡镇服务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6条专线、15个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召开企业诉求专题研讨会,结合全县经济发展规划研究诉求办理流程和涉企扶持政策,深入分析企业集中反映的问题与需求,提出解决方案。由县营转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加强诉求收集整理,分类推送承办单位和监督员,确保企业诉求第一时间交办到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营转办) (八)落实服务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制定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方案,深度应用“政企直通车”平台,完善文件库、政策库、事项库、企业库、信用库,形成政策资源库体系。建立服务企业政策落实定期检查机制,对政策和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和标签化处理,推动企业和政策精准匹配。分批公布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实现企业免于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广泛宣传政策,在县融媒体中心设立惠企政策宣传专栏,由一级指标牵头部门单位发布。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组建惠企政策宣传车,深入乡镇、村居进行宣传,对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督办、通报、问责,确保惠企政策第一时间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科技局、商务局、工信局、人社局、投资促进中心、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 (九)实行企业评议部门诉求办理制度。对服务企业部门、单位诉求办理情况,实行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单位制度,对全县服务企业发展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每年组织1次服务企业发展无记名评议活动,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政策落实、诉求办理、执法监管、亲清关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列入对县直部门、单位考核内容,对排名后两位的部门、单位进行约谈,确保企业第一时间参与到位。(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十)建立企业诉求办理督办机制。制定出台费县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由县营转办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对服务企业措施、诉求办理情况、中央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省营商环境评价、市营商环境日常监测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按照立项、交办、承办、督办、审核、通报、销号的程序进行办理。企业诉求办理情况纳入县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考核,作为评先树优、正向激励和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对企业诉求不落实、不作为的,由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政府约谈并督办;涉嫌行政不作为的,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确保任务推进第一时间督办到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营转办、督考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把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成立服务企业诉求办理工作专班,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和专职人员专门负责两个“第一时间”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依据此细则(试行),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服务企业工作制度,促进服务企业及时化、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确保诉求反映渠道畅通、办理及时、企业满意。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全县两个“第一时间”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齐心协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 附件: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万明国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孔德阳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 赵元吉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吴志国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鲍衍萍 县政府副县长 马杰 县政府副县长 王雷 县政府副县长 张勇 县政协副主席、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星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唐恺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郭士勇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成员:张伟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刘宝柱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李大刚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齐翔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尤珂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县委“两新”组织工委副书记 王兴建 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服务中心主任 张伟炜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张富文 县发改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许庆秋 县住建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蒋家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四级高级主办 马兆龙 县科技局局长 闫国玲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孙庆星 县财政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王玉伟 县税务局局长 宁托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委“两新”组织工委副书记 王松峰 县统计局局长 孙龙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袁中国 县信访局局长 曹庆军 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局长 王斌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任广飞 县教体局局长、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黄宗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王波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姚永 县工信局局长 陈士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李树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李如富 县公安局政委、二级高级警长 乔善富 县司法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续利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明海 县水利局局长 邸如坤 费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计宝 朱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郭振群 梁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秀祯 石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 唯 新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成功 马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倩 探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文芝 胡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夫江 薛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海生 东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俊山 大田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子涵 上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召义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涉企服务部门开展两个“第一时间”工作,郭士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县营转办负责,刘宝柱、王召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相关文章: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图解——《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音频——《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两个“第一时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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