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所需场所、设施和服务的综合保障工作。
(二)承担政务服务业务档案管理、查询及数字化建设等工作。
(三)承担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相关智能化系统的研发建设、运行保障等技术支撑工作。
(四)承担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及人员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
(五)承担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自愿委托的行政相对人的帮办代办服务工作。
(六)承担政务服务过程中相关中介服务的保障与管理辅助工作。
(七)承担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辅助工作。
(八)承担惠企政策线上线下服务优化的辅助工作。
(九)承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和关联事项办理的辅助工作。
(十)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