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农村与农业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承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与农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镇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社会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内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