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及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供科技决策咨询和科技文献信息服务。
(二)承担科技人才对接和全县对外科技交流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为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提供服务,协助做好各级科技人才计划实施的相关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县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组织社会科技力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社会科技组织依法有序开展工作,推进全县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四)承担全县技术市场建设管理辅助工作,推动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及交流合作。
(五)承担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科技资源有效利用。承担县级科技系统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及运维工作。
(六)承担科技项目(平台)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金融服务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的管理与服务。
(七)承担相关科技统计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九)承担机关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十)完成县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