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拟订全县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