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负责全县林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指导监督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林地、林权流转工作。组织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组织、指导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监督政策性森林保险、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导境外森林资源开发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承办林业和草原科技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科技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先进技术与智力引进。组织、指导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有关工作。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以及职责范围内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