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县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交易的申请、受理、发证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土地、房屋、林地、自然资源的权籍调查审核、入库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权籍调查成果管理、保密以及对外提供服务工作。
(三)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四)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交易资料及档案管理、查询、利用和共享等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相关行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