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负责审核、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负责全县公墓管理,承办全县经营性公墓和等级殡仪馆的审核申报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 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的儿童收养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