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招聘、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教师交流、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学校校长的管理、选聘、职级评定、培训、交流、监督以及校长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信息服务。负责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县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承担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研究拟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配合推进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县民办学校的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县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理论宣传、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老干部工作。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