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各类学校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和基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全县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协调拟订国家助学、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规范全县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