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管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有关政策。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教育体育、科学技术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