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管理全县重大广播影视活动。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实施全县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负责全县广播影视统计工作。拟订全县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承担全县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组织对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承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承担全县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拟订全县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和版权产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并对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承担涉外及涉港澳台著作权有关事务。负责县内报纸出版单位和记者站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拟订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指导、监督文化市场“扫黄打非”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