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中央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订全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新技术推广计划。承担全县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的具体工
作。承担基层农技推广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承担农作物新选育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种子质量抽查和检验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认定、登记材料审核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综合防治和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县农药质量抽查、减量增效等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全县耕地培肥与改良、科学施肥、农田节水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承担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农业技术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和产业化模式探索工作。
(八)承担果茶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示范推广应用技术支撑工作。
(九)承担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
(十)承担农业机械新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渔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的技术支撑。承担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知识
更新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工作。
(十三)承担农业技术推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