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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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加挂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档案、机要、督查、后勤接待、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农业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群团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

2、人事科(挂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牌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计划财务科(挂农业保险科牌子)。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科(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牌子)。监督、指导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应诉、复议、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审核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案件。指导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以及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

5、发展规划科(挂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牌子)。提出实施乡村振兴的政策建议,开展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工作。承担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

6、种植业管理科(挂农业管理科牌子)。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的有关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管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挂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科牌子)。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组织拟定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8、科技教育科(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有关农业教育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9、乡村产业发展和对外合作科(挂市场与信息化科牌子)。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10、农田建设管理科(挂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牌子)。指导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机械支持和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

11、畜牧兽医管理科。拟定全县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动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依法指导、扶持涉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拟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负责畜牧兽医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2、渔业与渔政管理科。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承担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管理,监管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县政府工作部门
事业单位
乡镇(街道)
垂直单位

    1、办公室(加挂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档案、机要、督查、后勤接待、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农业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群团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

    2、人事科(挂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牌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计划财务科(挂农业保险科牌子)。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科(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牌子)。监督、指导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应诉、复议、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审核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案件。指导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以及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

    5、发展规划科(挂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牌子)。提出实施乡村振兴的政策建议,开展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工作。承担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

    6、种植业管理科(挂农业管理科牌子)。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的有关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管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挂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科牌子)。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组织拟定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8、科技教育科(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有关农业教育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9、乡村产业发展和对外合作科(挂市场与信息化科牌子)。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10、农田建设管理科(挂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牌子)。指导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机械支持和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

    11、畜牧兽医管理科。拟定全县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动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依法指导、扶持涉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拟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负责畜牧兽医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2、渔业与渔政管理科。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承担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管理,监管管理渔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