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简介

新庄镇人民政府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新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现任书记戚万军,镇长徐唯。现设有镇属部门20 个,工作区7个,镇直部门25个,具体如下:

一、镇直部门:

党政办在镇党委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报刊、信函收发工作、文印工作和机车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安排、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他函件、党政印章等的管理和使用: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离退休人员和群团组织的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搞好后勤接待保障工作,加强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及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管理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根据国家赋予的职能,在乡镇范围内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主要形式。具体的岗位设置包括财务管理岗位、惠民补贴岗位、护税协税岗位等。具体工作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党群办全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负责镇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负责村干部工资报酬的审批和监督;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汇总党建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老龄、老干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监督检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协助乡镇党委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协助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和其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指导农村、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控告和申诉,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承办区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所审计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对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评估企业或机构的资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

经管站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村(组)财务镇级代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抓好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抓好全镇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农林项目工作;研究指导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农业产业化。

扶贫办: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和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贫困乡镇和重点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各种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人社所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人社所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人社所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开展各项保障服务工作;人社所人员对享受生活最低保障人员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实行动态根踪;对弱势群体做到应保尽保,让困难群体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人社所人员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早退不迟到,有事做到早请假;要热情接待每位城乡居民,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根踪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镇内居民对象的情况,听取居民对象的意见,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建议协助解决;

民政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信访办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检举、控告、申诉的情况和问题;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对重要信访件进行了解核实或初查,经过筛选向有关室或部门提供案源;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信访工作办公室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综治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部署,制订综治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制定并完善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加强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各种相关组织建设,健全并完善各项工作的网络队伍;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突出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定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村委会、社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检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各种工作合帐,切实做好软件资料规范整理存档工作,为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提出建议;做好综治工作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协调、组织总结推广综治工作经验;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综治工作新方法,当好镇综治委领导的参谍助手;承办见义勇为人员的核实推荐、报送表彰、保护等工作;完成县综治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济发展办招商引资工作。了解全镇投资环境,掌握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努力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执行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决策,并负责业务洽谈、协议草拟、项目选定等工作,按时上报招商引资信息,及时反馈信息,通过内引外联,加速招商引资步伐;集体资产管理。定期对镇办企业资产进行登记、检查,以防止因不合理经营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企业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济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对镇域经济的统计、调查工作;全心全意为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好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工作,为工业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房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全面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村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本镇范围内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县住建局核发村乡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作;负责本镇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实施和市政设施管理;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含质量、安全),核发村乡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签发施工许可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环卫所负责全镇各村环境建设等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全镇各村,企事业单位的白色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负责镇村两级保洁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环保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镇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环境保扩规则;参与拟订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及相应的控制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大气、水体、噪音、土壤及城镇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音、振动、恶臭、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调查并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

农安办起草制定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规划、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的实施;指导协调食品农产品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指导协调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的管理,制定区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使用、管理等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实施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镇(街道)、村、农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搞好标准化基地建设。负责对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工作的相关部门、镇街、企业进行评估、考核、督查。

安监办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慈善总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经常性慈善捐助活动;制定全镇捐助活动方案;起草慈善捐助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接收大额捐赠款、大宗捐赠物品;建立捐助物资仓库配备运输车辆;指导慈善分会的工作;组织监督对不适合贫困群众使用的物品进行统一调剂、变卖、增加救助实力:对全镇的捐助物品进行验收汇总整理消毒、仓储运输、调拨发送等;对捐助活动总结表彰、公示。

文化站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组建一支乡(镇)农民业余剧团,协助和指导各行政村组建文艺演出队,坚持常年开展演出活动

计生委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根据上级的要求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拟定全镇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实施;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镇计生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当好参谋;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计生各统计数据;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依法发放一证三书。

二、工作区:主要负责管理所属村落的日常工作。共分为新庄工作区、岳山工作区、驼驿工作区、官庄工作区、丰厚工作区、茧坡工作区、埠下工作区七个工作区。

三、镇直部门:农技站、农机站、果树站、水利站、黄烟站、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中学、小学、卫生院、税务分局、市场监管所、农合行、供电站、交警队、公路站、电信局、邮政局、供销社、兽医站、残联、国土所、广播站、执法队

地址:新庄镇驻地

电话:0539-5671011    电子邮箱:fxxzzzf@ly.shandong.cn




县政府工作部门
事业单位
乡镇(街道)
垂直单位

    新庄镇人民政府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新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现任书记戚万军,镇长徐唯。现设有镇属部门20 个,工作区7个,镇直部门25个,具体如下:

    一、镇直部门:

    党政办在镇党委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报刊、信函收发工作、文印工作和机车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安排、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他函件、党政印章等的管理和使用: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离退休人员和群团组织的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搞好后勤接待保障工作,加强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及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管理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根据国家赋予的职能,在乡镇范围内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主要形式。具体的岗位设置包括财务管理岗位、惠民补贴岗位、护税协税岗位等。具体工作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党群办全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负责镇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负责村干部工资报酬的审批和监督;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汇总党建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老龄、老干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监督检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协助乡镇党委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协助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和其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指导农村、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控告和申诉,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承办区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所审计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对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评估企业或机构的资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

    经管站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村(组)财务镇级代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抓好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抓好全镇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农林项目工作;研究指导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农业产业化。

    扶贫办: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和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贫困乡镇和重点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各种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人社所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人社所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人社所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开展各项保障服务工作;人社所人员对享受生活最低保障人员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实行动态根踪;对弱势群体做到应保尽保,让困难群体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人社所人员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早退不迟到,有事做到早请假;要热情接待每位城乡居民,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根踪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镇内居民对象的情况,听取居民对象的意见,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建议协助解决;

    民政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信访办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检举、控告、申诉的情况和问题;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对重要信访件进行了解核实或初查,经过筛选向有关室或部门提供案源;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信访工作办公室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综治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部署,制订综治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制定并完善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加强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各种相关组织建设,健全并完善各项工作的网络队伍;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突出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定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村委会、社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检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各种工作合帐,切实做好软件资料规范整理存档工作,为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提出建议;做好综治工作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协调、组织总结推广综治工作经验;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综治工作新方法,当好镇综治委领导的参谍助手;承办见义勇为人员的核实推荐、报送表彰、保护等工作;完成县综治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济发展办招商引资工作。了解全镇投资环境,掌握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努力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执行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决策,并负责业务洽谈、协议草拟、项目选定等工作,按时上报招商引资信息,及时反馈信息,通过内引外联,加速招商引资步伐;集体资产管理。定期对镇办企业资产进行登记、检查,以防止因不合理经营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企业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济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对镇域经济的统计、调查工作;全心全意为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好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工作,为工业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房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全面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村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本镇范围内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县住建局核发村乡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作;负责本镇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实施和市政设施管理;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含质量、安全),核发村乡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签发施工许可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环卫所负责全镇各村环境建设等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全镇各村,企事业单位的白色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负责镇村两级保洁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环保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镇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环境保扩规则;参与拟订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及相应的控制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大气、水体、噪音、土壤及城镇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音、振动、恶臭、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调查并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

    农安办起草制定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规划、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的实施;指导协调食品农产品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指导协调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的管理,制定区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使用、管理等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实施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镇(街道)、村、农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搞好标准化基地建设。负责对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工作的相关部门、镇街、企业进行评估、考核、督查。

    安监办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慈善总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经常性慈善捐助活动;制定全镇捐助活动方案;起草慈善捐助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接收大额捐赠款、大宗捐赠物品;建立捐助物资仓库配备运输车辆;指导慈善分会的工作;组织监督对不适合贫困群众使用的物品进行统一调剂、变卖、增加救助实力:对全镇的捐助物品进行验收汇总整理消毒、仓储运输、调拨发送等;对捐助活动总结表彰、公示。

    文化站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组建一支乡(镇)农民业余剧团,协助和指导各行政村组建文艺演出队,坚持常年开展演出活动

    计生委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根据上级的要求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拟定全镇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实施;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镇计生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当好参谋;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计生各统计数据;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依法发放一证三书。

    二、工作区:主要负责管理所属村落的日常工作。共分为新庄工作区、岳山工作区、驼驿工作区、官庄工作区、丰厚工作区、茧坡工作区、埠下工作区七个工作区。

    三、镇直部门:农技站、农机站、果树站、水利站、黄烟站、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中学、小学、卫生院、税务分局、市场监管所、农合行、供电站、交警队、公路站、电信局、邮政局、供销社、兽医站、残联、国土所、广播站、执法队

    地址:新庄镇驻地

    电话:0539-5671011    电子邮箱:fxxzzzf@ly.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