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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党政工作机构。共设置5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上级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第三产业等发展规划,以及经贸发展、金融、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交通、审计和统计等方面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法治建设以及其他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配合处置涉访事件;负责“12345·首发”转办事项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整合资源,健全指挥协调处置机制,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负责日常网格巡查、发现问题、上传下达、任务分派、协调处置等工作任务;负责指导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5.应急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共设置4个:

1.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赋予镇政府的行政执法职责等,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

2.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工作;负责对接县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承担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负责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娱乐活动;负责开展社会宣传教育。

3.乡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工作;负责乡镇、村居(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统筹开展镇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负责环卫保洁、生活污水、垃圾收运和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等方面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相关工作。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果茶等方面工作;牵头乡村振兴领域相关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