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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费县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01月成立,是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也是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正科级建制,同时挂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下辖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正科级)、县应急救援指挥服务中心(正科级)、县地震台(正科级)、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科级)、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巡查督查科、减灾救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科、危险化学品监管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政策法规科、规划统计科,共4个下属事业单位,11个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生产巡查督察科。负责依法依规监督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四)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五)减灾救灾科。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防灾减灾等工作。

(六)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等工作。

(七)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十)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件、新闻宣传稿件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一)规划统计科。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