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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城乡规划编制研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城乡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风貌和建筑景观特色等研究工作。

(二)承担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及辅助工作。

(三)承担全县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技术审查等辅助工作。

(四)承担全县各项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等批后管理方面的规划技术服务工作。

(五)承担城市规划建设相关档案的接收、征集、保管和利用等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询服务。承担城市地下管线的档案管理保障工作。

(六)承担规划展览馆的接待讲解、内容更新、展示及场馆设施维护等服务工作。

(七)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