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费县农机中心机关职能

    费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县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县的农田机械化作业统一调度和管理服务工作,并根据上级下达的作业面积计划,对所需机械进行统一调配和组织实施农田机械作业。

    (四)承担农用机械装备结构调整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农机惠农政策的组织实施的辅助工作。承担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全县农机农艺融合发展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机农艺技术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参与农田“宜机化”改造相关工作。

    (六)承担农业机械发展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七)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