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中小企业(木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3-09-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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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费县中小企业(木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费政办发〔2023〕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费县中小企业(木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费县中小企业(木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进木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大脑建设,加快木业行业中小微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山东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木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推动木业传统行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二、实施目标 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以示范为引领,聚焦木业行业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实现行业规上企业智能化诊断和智能化水平评估全覆盖,试点改造企业50家以上,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三、改造模式 数字化转型试点采取“N+X”总承包模式,其中“N”是经企业筛选最迫切的基础共性必选应用场景(包括生产工单管理、库存管理等模块);“X”是根据企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个性化需求、个性化改造自选场景(包括半成品协同、生产异常管理等模块)。 基础共性必选应用场景“N”部分总投入不超过50万元,个性化改造场景“X”部分由企业自选。投入主要包括“N+X”应用APP软件和配套硬件费用,其中:软件费用指覆盖ERP、MES、SRM等场景化云化软件投入;配套硬件费用主要包括数据采集设备、边缘计算设备、网络及连接设备等承载数字化系统软件使用的设备投入。 四、试点程序 分三批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第一批5家,第二批15家,第三批30家),企业自主申报,成功后筛选确定改造方案,分类补助,试点成功后,在木业行业推广经验做法。 (一)调研摸底企业(2023年5月-2023年6月)。联合临沂市工业互联网协会专家组,选择经营状况良好、年产值5000万-2亿、员工50人以上的40家胶合板企业开展调研摸底。 (二)试点企业确定(2023年7月-2023年8月)。申报企业原则上为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内(以统计数据为准),主要负责人数字化转型意愿强烈,生产经营稳定,有一定生产制造管理基础的规上企业。 (三)总承包商确定(2023年7月-2023年8月)。通过公开报名、现场路演、试点企业参与评分的方式,公选确定总承包商,向企业提供“交钥匙”工程。 (四)改造时限(2023年9月起)。每一批改造时间不超过2个月,完成后委托临沂市工业互联网协会专家指导组(非项目实施单位)以及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验收。2023年底前完成两批试点建设。 五、奖补政策 对试点项目实施一批、验收一批。验收通过后,“N”部分的软件和硬件投入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第一批80%,第二批50%,第三批30%。“X”部分和后续推广企业的软件投入和配套硬件投入按《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工业强县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费政发〔2023〕2号)中“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奖励门槛和标准给予补助。县工信局、县财政局按数字化改造项目程序兑现奖励。其他要求按《费县工业强县发展扶持政策》中“附则”相关条例执行。 鼓励大企业建云建平台,中小微企业用云用平台,云上获取资源和应用服务。鼓励企业加强与产业平台联动互促,拓宽销售渠道,从基础用云向核心业务系统、工业设备上云延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企业利用“费县(木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云上展厅平台”等平台开展线上展销、上云工作等业务。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工信局作为试点实施的牵头单位,要扛牢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总承包商要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按照“N+X”模式按时、保质完成试点改造。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奖补资金保障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县工信局要会同专家指导组制定试点项目验收评审标准,加强试点项目的跟踪督查,定期开展分析,及时解决问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重视试点改造推进工作,试点改造情况列入年度工业经济考核加分项目。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对木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改造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多种方式扩大试点改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2022年度费县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一览表 相关文章: 图解——《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中小企业(木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媒体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中小企业(木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中小企业(木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音频——《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中小企业(木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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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费县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一览表.docx】 附件【2022年度费县规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一览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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