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规划的目的
1.构建与《费县县城总体规划 ( 2016-2035 年 ) 》相适应的城市商业网点布局体系,引导和规范费县商业网点建设,实现中心城商业网点布局合理、业态配置丰富,顺应现代商业发展新趋势和消费新需求;
2.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营造费县良好的营商环境,优化城市商业空间结构,引导中心城商业功能区建设,解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进一步 推动商业更好服务费县人民生活;
3. 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融入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推进费县商业与城市主导产业相互渗透与融合,促进供给侧结构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4.充分发挥费县对接临沂、融入临沂、与临沂中心城区同 城发展的优势,推动费县与周边地区商业互融互通,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费县经济动力与商业能级。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零售业态分类规范》(GB/T 18106-2021 )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商建发〔2004〕 180 号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 GB 50180-2018 ) 、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GB/T37915-2019 ) 等国家、 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二、相关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 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 ( 国办发〔2015〕72 号 ) 、《商务部关于加快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 商服贸函〔2018〕157 号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高品位步行街建设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8〕230 号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 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 国办发〔2019〕42 号 ) 》、《商务部等 12 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 (商流通函〔2021〕176 号 ) 》《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 ( 2011-2030 ) 》、《临沂市城市总 体规划 (2011-2020 年 ) 》 ( 2015 年修订 ) 、《临沂市商业网点规划 (2016-2020 年 ) 》、《费县县城总体规划 ( 2016-2035 年 )》、《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 标纲要》、《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 》及相关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三、规划层次包括中心城、城市规划区和县域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中心城范围:北至鲁南高铁,南至南外环路,西 至西外环路及费县电厂,东至东外环路 ( 文东路) ,总面积约 107 平方千米,是此次规划的重点范围,对范围内商业网点布局 进行了详细规划。
第二层次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含费城街道、胡阳镇、探沂 镇行政辖区及许家崖水库城市水源地保护区,总面积约 550 平方千米,对中心城外围的胡阳镇和探沂镇商业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层次为县域范围:指费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 1660.2
平方千米,对县域范围内的9个乡镇商业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四、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 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培育新动能、改造旧动能,聚 焦高质量发展,满足费县居民美好生活需要,提升费县经济辐射力与竞争力,打造临沂西部现代商贸活力之城,形成并巩固费县 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发展大局中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费县在临沂市的地位。
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满足广大人民 群众的多元化消费需求作为规划的基本原则。主动适应居民消费 升级与消费特征的变化,使商业既有效支撑消费需求,又能前瞻 引导消费行为,构建便民利民的城市商业体系。
优化体量,科学发展
摸清费县零售网点、商贸物流、商品交易市场等网点现状, 运用问题导向全面系统地分析商业存在问题,在规划中提出解决 方案。充分挖掘费县居民消费潜力,结合消费升级趋势,创造消 费价值,合理控制商业网点增量。
融合创新,统筹发展坚持产城融合,围绕大力发展全域生态旅游,聚力做强新医 药和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及配套服务业,坚持商旅文多元融合,坚 持城市转型创新发展。推进商贸业领域理念、业态等方面创新, 统筹商业网点布局,优化业态结构,增强商业服务能级。
绿色低碳,持续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倡 导绿色包装,做好包装箱、编制袋等的回收再利用,节约资源。 整合社会物流资源,降低空载率,使用环保运输车。引导新建商 业建筑向绿色化、生态化方向发展,营造优美、舒适的购物环境。
动能转换,创新发展
把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机遇,改造提升旧动能,培育发展新 动能,超前部署费县经济产业, 以 “腾笼换业”促进商业发展,全面提升商业创新力、竞争力,全面拓展新旧动能转换空间,实 现创新发展。
五、发展定位
1.城市性质
《费县县城总体规划 ( 2016-2035 年 ) 》确定费县城市性质为“临沂市卫星城、山水园林城市”。
2.商业发展定位
依据城市性质,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充分挖掘费县奇石等特色资源禀赋和临近临沂中心城区优势,将费县商业发展定位为临沂西部时尚商业新高地、现代商贸活力之城。
六、发展目标
(一) 中心城商业布局目标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形成“一轴双核四区”商业布局空间结构。
“一轴”:指沿建设路商业发展轴。
“双核”:指老城综合商贸核心区和东城新区商务商贸核心区。
“四区”:指河西综合商贸功能区、河东供给侧结构调整区、滨河产业服务功能区和高铁文旅休闲功能区。
(二)城市规划区布局目标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形成城市规划区商业发展主中心,探沂镇依托板材加工与商贸物流发展新市镇,胡阳镇借助航空旅游、滨水资源优势发展旅游小镇。
(三)县域商业布局目标
至规划期末,县域形成“一主一副、两带多节点”的城镇商 业体系。
“一主”:指中心城1个县域商业发展主中心; “一副”:指探沂镇1个县域商业副中心;
“两带”:指以北环-东环-327国道形成的商业发展带和以 大田庄乡、东蒙镇、薛庄镇形成的商旅文融合发展带;
“多节点”:指胡阳镇、上冶镇、薛庄镇、大田庄乡、东蒙 镇、朱田镇、石井镇、新庄镇、马庄镇、梁邱镇10个县域商业节点。
七、发展指标
(一)城市商业发展指标
规划至202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30亿元,年均增速不低于8%。规划至203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90 亿元,年均增速不低于7%。
(二)中心城商业网点建设指标
规划至2025年,中心城零售商业网点总量达到38万平方米,中心城人均零售商业网点面积约1.1平方米,与现有商业存量相比,年均增量约为2万平方米;至2035年,中心城零售商业网点总量达到55万平方米,人均零售商业网点面积约1.3平方米,年均增量约为1.6万平方米。
八、主要任务
提升零售商业品质,打造时尚商业窗口结合费县商贸流通业发展基础,通过多级品质商圈的建设,打造费县商业窗口形象。加强对老城区商业中心改造力度,以国际商贸城、银杏金街的调整为突破,增加体验式、服务类业态比重,实现错位互补。合理布局东城新区片区商业中心、滨河新城片区商业中心业态结构,打造集购物、休闲娱乐、住宿餐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商圈,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推动中心城夜间经济发展,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打造费县高品质夜生活示范街区。
推动实体商业智慧转型,发展费县创新商业
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以智慧消费和智慧服务为目标,以体验式、品质化、智慧型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支撑。老城城市 商业中心引入智慧零售、东城新区片区商业中心和滨河新城片区 商业中心打造智慧商圈。社区商业实现 “实体店+”线上线下联动,构建智慧平台,为居民提供商品展示、优惠促销、线上支付、 即时配送、智能引导等服务,全方位、全天候满足消费需求。鼓励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夜间消费、网红体育消费等 消费形式,提升费县商业服务能级。
推动商贸物流集聚化,打造费县枢纽商业以“用地集约、资源集中”为主要方针,以展贸、电子商务、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为支撑,借助蒙山板栗、费县山楂、胡阳西红柿、芍药山核桃等地理标志产品优势,发展产地市场,引导费县批发市场由传统对手交易型向商品组织型方向转变。充分发挥费县靠近临沂中心城区优势,借助费县高铁、费县通用机场的建设机遇,形成以公路、铁路、航空为纽带的商贸物流通道,构建以物流园区、物流中心为主体的商贸物流体系。大力推进城市 共同配送和物流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流通能力。
推动商旅文一体化,发展休闲游憩商业
依托费县“长寿之乡”、“奇石之乡”等城市名片,借助费县地理标志产品和其他农特产品优势,借力奇石城、红云小镇、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大田庄旅游度假景区、御华景辰中医药养生园等一批旅游商业节点打造,将特色资源和文化底蕴转化为商业价值,促进商业与旅游业、农业、会展业等多行业的融合发展,推进周边地区假日旅游消费在费县落地。推进休闲度假、旅游购物、康体养生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布局经济型和星级酒店。通过银杏金街活力休闲街区等特色商业街区、奇石旅游商业集聚区的打造,实现商旅文互动发展。
九、保障措施
1.确保规划引领,形成完整体系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规划服务,科学引导投资,统筹产业发展。及时制定商业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区等商贸设施的专项规划,形成完整的商业网点规划体系,有效引导费县商贸业健康发展。
2.树立规划权威,严格实施规划
树立规划权威。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下的专项规划,做好与费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应将网点规划纳入到城市片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体系中,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修编,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商业网点规划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后,应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进行变更。
3.构建“1+4”联动机制,促进规划落地
以编制商业网点规划为契机,推动规划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融合,确保规划商业项目有落地;促进规划大型商业设施、功能区与招商手册结合,变被动招商为主动选商;联动年度产业空间调整计划,明确年度鼓励、适度、限制投资的商业业态和落地空间,引导城市商业投资;与重大项目库结合,明确年度跟进、服务、监管的重大商业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为商务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4.加强组织协调,部门形成合力
加强各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 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商业网点建设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和协调商业网点建设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 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构筑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推动费县商业网点建设的 强大合力。
5.强化政策扶持,加强财政支撑
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基于网点规划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应扶持 政策,加大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力度。建 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重点商贸集聚区、重大商贸流通业设 施、品牌创建,以及现代流通方式的推广应用、产业宣传等。引 导金融机构根据商贸流通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加大融资创新力 度,尝试通过 PPP 等融资方式吸引长期融资,撬动民间资本进入 商贸流通建设中。
6.优化用地政策,支持项目建设
在城市土地审批和转让中,对适宜发展大型商业设施的用地 和重点区域进行政策倾斜,如特色商业街、市场集聚区、商贸物 流聚集区,以及涉及创新、转型的商业设施和项目等。制定政府 鼓励的商业项目建设引导目录,对纳入目录的项目在多维度予以 支持。
7.建立实施评估机制
围绕商业网点规划的实施,建立三年一小评、五年一大评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从规划的落地、项目的建设等方面总结规划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为规划的后续落地提供依据。
8.建立预留制度,保障用地供给
建立流通业用地预留制度,对规划中确定商业发展用地,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实行限期预留,根据年度用地计划向县政 府申请农用地转用指标,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 ( 国发〔2012〕39 号文件) 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4〕51 号文件 ) 文件精神,保证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0%;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政府鼓励的大型商业网点用地应当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予以保障。
9.重大商业项目控制产权分割
制定完善的招商标准和严格的监督制度,对大型商业项目的 建设,应考虑由具备大型商业项目开发背景或有商业发展背景、 有商品供应能力的开发商承建,并明确其投资方向及其整体发展 计划,避免造成商业建设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重大商业项目 应严把产权关、约束商业地产开发商分割产权销售行为,项目最 大经营主体产权自持率应不低于 55%。
10.优化营商环境
构建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商贸流通体系和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和整顿费县商贸 流通业发展,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和扰乱流通市场等行为,保护消 费者权益。进一步加速商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信用 体系的建设,打造诚信经营环境。
11.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进一步加大引智力度,完善建立人才引进与生活保障机制, 吸纳现代商贸、物流业高层次人才和创新性人才,投身费县现代 化商业建设中。培养和引进商贸流通领域各类人才,大力开展商 贸流通领域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针对发展新趋势、新技术, 鼓励企业加快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育,形成多层次、多样化 的商业人才梯队。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参与费县流通业管理,引 导流通企业与科研院所、职业教育等部门合作,培训企业各级技 术人才,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使用、评价 机制,激励各种人才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