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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二批)体检须知 | ||||||||||||||||||||||||
2021-09-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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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生: 按照《2021年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度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待定。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二、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二)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所带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的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待补做上述检查方可完成体检结论。 (八)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十)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要求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十二)请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带体检费用350元、交通费根据租车公司规定确定。 (十三)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2,用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所填表格体检时必须一并带来交给工作人员。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携带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二)考生持续关注有关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以及地区风险等级划分。近期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包括所在的地级市)。凡现居住临沂,14天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请拨打0539-2110232电话联系报备。 (三)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工作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539-2110232 附件: 1、2021年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第二批) 2、体检表内页(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后,体检时带来交工作人员)
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
附件1: 2021年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范围人员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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