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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
关于《费县三里沟西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公示 | ||||||||||||||||||||||||
2022-06-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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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县三里沟西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费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本片区实际情况,拟定了《费县三里沟西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地点予以公布。截至2022年5月30日,《费县三里沟西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应征求意见64户,同意58户,同意率91%,现将征求意见汇总情况公示如下: 1.部分被征收人要求增大安置户型面积(140m²以上)。 2.部分被征收人要求按照安置户数1:1.2或1:1配套建设车位,建设地上免费车位、电动车充电桩,降低车位价格。 3.部分多层单元式普通住宅楼被征收人要求楼房按套内面积1:1安置,要求10㎡免费套内面积奖励,一楼院落土地要求安置,储藏室按照1:1的比例安置套内面积,院外配房按照1:1的比例安置套内面积或按照楼房价格补偿。 4.部分被征收人要求提高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5.部分被征收人要求安置房简装改为现金补助或精装修,增加地暖和太阳能,提高补助标准。 6.部分被征收人要求提高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15000元/年-20000元/年标准发放。 7.部分被征收人要求不动产权证办理应与同期商品房一起办理,免除办理安置房不动产证的全部费用,要求免除5年物业费或物业补助费每户按10000元到15000元补助。 8.部分被征收人要求安置楼房高度不超过十七层或安置小高层,楼层高度小于等于10层。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 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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